1. 加碼集字獎-活動期間依集字數量獲得對應獎項 | |
"春"獲得數量 | 獎項內容 |
第1名 | 300萬 |
第2名 | 200萬 |
第3名 | 100萬 |
第4~5名 | 50萬 |
集滿3個”春”抽10萬娛樂代幣10名 |
金幣發送時間:1/29 18:00前
2. 加碼收集兌換獎勵 | |
兌換組合 | 獎項內容 |
"春"20個 | 娛樂代幣80萬枚 1個 |
★得獎名單★
戲谷號碼 | 獲獎金幣 | ||
8026848 | 300萬 | ||
戲谷號碼 | 獲獎金幣 | 戲谷號碼 | 獲獎金幣 |
11934361 | 200萬 | 5334625 | 100萬 |
10339454 | 50萬 | 9425040 | 50萬 |
12613365 | 10萬 | 9169111 | 10萬 |
10217753 | 10萬 | 10773359 | 10萬 |
5258328 | 10萬 | 10218129 | 10萬 |
8153327 | 10萬 | 12649791 | 10萬 |
3994263 | 10萬 | 10625686 | 10萬 |
- 因『新春轉轉樂』在 01/21~1/27 有少數玩家未收到應獲得次數,除統一於01/28補回轉次外,轉轉樂兌換時間同步延長至02/02 23:59,還請玩家把握時間進行兌換。
- 為維護活動公平性,『菁英獨享尾牙大加碼集字獎勵』活動條件計算方式將進行修改:
集字計算時間-1/21維修後~1/28 改為→1/21維修後~2/3 00:00
獎勵原訂1/28發送 同步調整為2/6 18:00
一、骰寶任務:
單一圍骰投注金額達50萬代幣(含)以上,可獲得新春轉轉樂次數1次,可重覆獲得。
二、百家樂任務:
押對子投注金額達50萬代幣(含)以上,可獲得新春轉轉樂次數1次,可重覆獲得。
三、跑馬風雲任務:
投注金額達50萬代幣(含)以上,可獲得新春轉轉樂次數1次,可重覆獲得。
四、至尊21點任務:
贏得金幣累積達25萬代幣(含)以上,可獲得新春轉轉樂次數1次,可重覆獲得。
五、金銀島任務: 購買105萬代幣包可獲得納福轉轉樂次數1次,可重覆獲得。 購買350萬代幣包可獲得納福轉轉樂次數4次,可重覆獲得。 購買1200萬代幣包可獲得納福轉轉樂次數20次,可重覆獲得。 |
轉轉樂獎項 | ||
新春轉轉樂 | 納福轉轉樂 | |
金幣獎項 | 娛樂代幣5,000枚 | 娛樂代幣5,000枚 |
集字獎項 | “春”一枚 | “福”一枚 |
收集兌換獎勵 | |
兌換組合 | 獎項內容 |
"春"5個+"福"1個 | 娛樂代幣 25萬枚1個 |
"春"10個+"福"2個 | 娛樂代幣 55萬枚1個 |
"春"30個+"福"6個 | 娛樂代幣 180萬枚1個 |
"春"20個 | 娛樂代幣 80萬枚1個 |
注意事項:
- 本活動僅限1月為黑鑽菁英始有資格。
-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,絕無異議。
- 本活動期間內,戲谷有權隨時暫停、停辦、結束本活動,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。
-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,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,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亦非戲谷之義務。
- 本活動之參加者/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,如有違反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、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,如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
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、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,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、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,並將依法追訴之;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。
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-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。
- 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